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159.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与天上的天使在一起时,远远看见下面浓烟四起,并且时不时地喷出火来。我对正与我交谈的天使说,这里很少有人知道,地狱里所看到的烟是由推理所确认的虚假产生的,而火则是对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所爆发的愤怒。我补充说:“火焰无非是点燃的烟而已,这在灵界和我的肉身所在的世界一样,都鲜为人知。我经常通过试验证明这一事实,因为我看到烟波从炉中的木头升起。我用燃着的蜡烛点燃它们时,只见它们变成火焰,形状和烟的形状一样。因为烟的各个颗粒变成了一起燃烧的小火花,就像点燃的火药。我们所看到下面的烟也是如此,这烟是由同等数量的虚假组成的,而喷出的如火焰那样的火则是支持这些虚假的热情大爆发。”
这时,天使对我说:“我们求主让我们下去靠近看一看,他们到底持有什么样的虚假,以致产生这么多的烟火。”主恩准后,看哪,立刻就有一束光围住我们,径直把我们带到那个地方。我们在那里看到四群灵人,他们正强烈坚持当靠近和敬拜父神,因为祂是不可见的,而不应靠近和敬拜生在世上的神儿子,因为祂是人,是可见的。我环顾四周,只见左边是有学问的神职人员,他们后面是没有学问的神职人员;右边是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他们后面是未受过教育的平信徒。不过,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我们将耳目转向左边,那里是有学问的神职人员,他们后面是没有学问的神职人员。我们听见他们这样推理神:“我们教会关于神的教义在整个欧洲都是一样的,我们从中知道:当靠近父神,因为祂是不可见的,同时也要靠近圣子神和圣灵神,他们也是不可见的,与父永远共存。父神因是宇宙的创造者,因而在整个宇宙中,故在我们目光所到之处。当我们向祂祷告时,祂便和蔼地倾听我们的祷告,并在接受圣子的调解后,差圣灵将祂儿子公义的荣耀植入在我们心里,赐福给我们。在讲道时,我们这些成为教会博士的人能感受到所差来的圣灵在我们胸中所作神圣的工,并呼吸到祂在我们心中临在时所唤起的那种虔诚。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是因为我们将全部感觉都对准那位不可见的神,祂不是单一地作用于我们理解力的视觉,而是通过所差来的圣灵普遍作用于我们心理和身体的整个系统。这种效果不是敬拜一位可见的神,或敬拜思想上所理解的作为一个人的神能达到的。”
讲完这番话,站在他们后面、没有学问的神职人员鼓掌喝彩,并补充说:“圣洁从何而来,不是来自那不可见、感觉不到的神性吗?这种观念一进入我们耳边,我们就笑容满面,被一股馨香之气所陶醉,还会捶胸。可一想到可见、可感觉到的神性,情况就截然不同了。这种观念一灌入我们的耳朵,就变成纯属世的,不再是神性。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主教只使用拉丁语主持弥撒,并从祭坛的圣盒中取出圣物,声称其中有神性秘密,还展示它。就在这时,人们屈膝下跪,仿佛面对最神秘的东西,并虔诚地屏住呼吸。”
此后,我们转向右边,就是受过教育的平信徒所站的地方,他们后面是未受过教育的平信徒。我们从受过教育的平信徒那里听到下面一段话:“我们知道,最有智慧的古人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他们称其为耶和华。但在他们之后的时代,人们从已故的统治者中为自己造了各样神,包括萨杜恩、朱庇特、涅普顿、普鲁托、阿波罗,还有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西弥斯等,为他们建神殿,向他们献上神性敬拜。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敬拜沦为偶像崇拜,最终整个世界由此充满疯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我们牧师和长老们的这个观点: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为神。对我们来说,知道他们是不可见的,就足以了。”对此,他们后面未受过教育的平信徒补充道:“我们同意。的确,神就是神,人就是人。不过,我们知道,若有人提出‘神人’这种说法,对神持有感官观念的普通人会接受它。”
说完这话,他们的眼被打开了,然后他们看见我们就站在旁边,便因我们听他们说话而恼怒,闭口不言了。但天使用赋予他们的大能关闭了其思维的外层或低层,打开了内层或高层,从而迫使他们在这种状态下谈论神。于是,他们说:“神是什么?我们从没见过神,也没听见过祂的声音。那么,神从头到尾不就是大自然吗?我们见过大自然,因为她清清楚楚地映入我们的眼帘;我们也听见过大自然,因为她的声音就在我们耳中。”听到这里,我们对他们说:“你们见过苏西尼吗?他只承认父神。你们见过阿里乌斯吗?他否认我们主救主的神性。或者,你们见过他们的追随者吗?”“没有”,他们答道。我们便说:“他们就在你们下面的深渊里。”很快,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从那深渊里被召唤上来,并被问及有关神的问题,他们和其他人说得没什么两样,还补充道:“神是什么?我们愿意造多少神就能造多少神。”
然后,我们说:“和你们谈论生在世上的神儿子有什么用呢?不过,我们至少要说明:为防止关于神、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信仰仅仅因为没人见过神就变得像飘在空中的肥皂泡,这肥皂泡在生成的第一和第二时刻还五彩斑斓,但却在第三及以后的时刻化为乌有,耶和华神乐意降临,为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从而使自己变得可见,证明神并非理性的构想,而是那昔在、今在和永在者。神不是三个字母拼成的单词,而是从阿拉法到俄梅戛的整个现实存在。所以,祂是那些信祂是可见的神之人的生命和救恩,而非那些声称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之人的生命和救恩。因为相信、看见、知道构成一体。因此,主对腓力说:‘人看见、认识了我,就看见、认识了父。’还有,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15,16,36;14:6-15)。”听到这话,这四群当中的很多灵人火冒三丈,以致有烟和火焰从他们鼻孔冒出来。天使陪我回家后,便升到自己的天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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