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SS23.古时,各民族的偶像崇拜就来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的一切可见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仅树木,还有各种走兽和飞鸟,以及鱼类等等,都是如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造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之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不仅把这些形像摆在圣殿,还摆在家里,但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所以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蛇,以及孩童、老人和少女的形像。这是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精明;孩童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的知识从记忆中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把古人摆放在圣殿里面及周围的形像和雕像拜为神圣,最终视若神明。
其它民族也是如此;如亚设的非利士人所拜的大衮(参看撒母耳记上第5章)。大衮的上半部分像人,下半部分像鱼。这个形像被如此设计,是因为人表示聪明,鱼表示知识,而聪明和知识构成一体。古人因拥有对应的知识,故在园子和树林里照着其中的树木种类进行敬拜;还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它们的某个具体方面。如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在它之下的天堂。
直到主降世,对应的知识仍幸存于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从东方智者来拜见刚出生的主明显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有星在他们前头行,又为何他们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2, 9—11)。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星表示从天上来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这三者是一切敬拜的基础。
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知识,尽管他们的一切敬拜,通过摩西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对应。这是因为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并且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知道他们敬拜的任何元素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说,他们想要这一切事物本身且只为他们而神圣;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那么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永生这回事。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在预言祂,并预示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的是一个天上的国,而不是一个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一位将要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关心他们永恒救赎的弥赛亚。此外,他们声称圣言包含许多被称为神秘的奥秘在里面;但他们不想知道这些奥秘涉及主。然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奥秘涉及黄金时,他们却很想知道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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