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5

135.然而,与灵人

135.然而,与灵人说话是可能的(尽管与天堂天使说话极为罕见);几个世纪以来,许多人被允许与灵人说话。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人以人的母语与他说话,只说三言两语。但那些经主的允许说话的灵人从来不说夺走理性思考自由的任何话,也不教导人。因为唯独主教导人,不过是当人处于光照或启示状态时,间接通过圣言教导他的;对此,容后再述(171-174节)。我蒙允许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多年来,我一直与灵人和天使交谈;没有任何灵人敢,也没有任何天使想告诉我任何事,更不用说教导我关于圣言中的任何事,或关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任何事了;唯独主教导我,祂向我显明,并从那时起就在我眼前显现,现在不断显现为祂在其中的一轮太阳,就像祂向天使显现一样。祂已经光照或启示我。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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