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3.然而,神迹对善人和恶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善人并不渴望神迹,但他们相信圣言中所记载的神迹。他们若听说有关神迹的任何事,也只是作为强化其信仰的无足轻重的论据来思想它,因为他们从圣言,因而从主思考,而不是从神迹思考。恶人则不然。他们确实能被神迹驱使和强迫去信仰,甚至敬拜和虔诚,只是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他们的邪恶还被压抑在里面;他们的恶欲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不断作用于他们外在的敬拜和虔诚。为了从这种禁锢中挣脱出来,这些人反思神迹,最终称之为一个把戏,一个诡计,或自然事件,从而回到他们的邪恶。人若敬拜之后又回到邪恶,就会亵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亵渎圣物的人死后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主在马太福音(12:43-45)中的话说的就是这些人,即:他们末后的境况比先前更不好。此外,如果神迹的发生真的有助于那些不相信圣言中的神迹之人,那么它们必在这些人能看得见的地方不断发生。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如今神迹不再发生。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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