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3.然而,神迹对善人和恶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善人并不渴望神迹,但他们相信圣言中所记载的神迹。他们若听说有关神迹的任何事,也只是作为强化其信仰的无足轻重的论据来思想它,因为他们从圣言,因而从主思考,而不是从神迹思考。恶人则不然。他们确实能被神迹驱使和强迫去信仰,甚至敬拜和虔诚,只是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他们的邪恶还被压抑在里面;他们的恶欲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不断作用于他们外在的敬拜和虔诚。为了从这种禁锢中挣脱出来,这些人反思神迹,最终称之为一个把戏,一个诡计,或自然事件,从而回到他们的邪恶。人若敬拜之后又回到邪恶,就会亵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亵渎圣物的人死后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主在马太福音(12:43-45)中的话说的就是这些人,即:他们末后的境况比先前更不好。此外,如果神迹的发生真的有助于那些不相信圣言中的神迹之人,那么它们必在这些人能看得见的地方不断发生。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如今神迹不再发生。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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