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3

133.然而,神迹对

133.然而,神迹对善人和恶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善人并不渴望神迹,但他们相信圣言中所记载的神迹。他们若听说有关神迹的任何事,也只是作为强化其信仰的无足轻重的论据来思想它,因为他们从圣言,因而从主思考,而不是从神迹思考。恶人则不然。他们确实能被神迹驱使和强迫去信仰,甚至敬拜和虔诚,只是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他们的邪恶还被压抑在里面;他们的恶欲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不断作用于他们外在的敬拜和虔诚。为了从这种禁锢中挣脱出来,这些人反思神迹,最终称之为一个把戏,一个诡计,或自然事件,从而回到他们的邪恶。人若敬拜之后又回到邪恶,就会亵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亵渎圣物的人死后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主在马太福音(12:43-45)中的话说的就是这些人,即:他们末后的境况比先前更不好。此外,如果神迹的发生真的有助于那些不相信圣言中的神迹之人,那么它们必在这些人能看得见的地方不断发生。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如今神迹不再发生。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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