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神迹的这种性质从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所见证的神迹很清楚地看出来。尽管这些人在埃及地,后来在红海看到那么多神迹,在旷野,尤其颁布律法时的西乃山看得更多,但摩西在山上逗留了一个月后,他们就为自己铸了一只金牛犊,承认它是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出埃及记32:4-6)。从后来在迦南地所行的神迹也可以看出这种性质;然而,以色列人却屡次背离所规定的敬拜。从主在世时当着他们的面所行的神迹再次看出这种性质;即便如此,他们仍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
神迹之所以行在他们当中,是因为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是外在人,被领进迦南地只是为了使他们可以代表教会,并通过外在敬拜代表内在敬拜;坏人和好人一样,也能代表;因为外在是仪式,其外在的一切都表示属灵和属天的事物。甚至亚伦虽铸了金牛犊,并吩咐百姓去敬拜它(出埃及记32:2-5, 35),也能代表主及其救赎的工。他们因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代表这些事物,故被神迹引导,实际上被神迹驱使和强迫。
他们之所以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尽管他们当中的整部圣言唯独论述主;凡不承认主的人都不能接受任何内在敬拜。但主显现自己,在教会被接受并承认为永恒之神后,神迹就不再发生了。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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