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神迹的这种性质从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所见证的神迹很清楚地看出来。尽管这些人在埃及地,后来在红海看到那么多神迹,在旷野,尤其颁布律法时的西乃山看得更多,但摩西在山上逗留了一个月后,他们就为自己铸了一只金牛犊,承认它是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出埃及记32:4-6)。从后来在迦南地所行的神迹也可以看出这种性质;然而,以色列人却屡次背离所规定的敬拜。从主在世时当着他们的面所行的神迹再次看出这种性质;即便如此,他们仍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
神迹之所以行在他们当中,是因为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是外在人,被领进迦南地只是为了使他们可以代表教会,并通过外在敬拜代表内在敬拜;坏人和好人一样,也能代表;因为外在是仪式,其外在的一切都表示属灵和属天的事物。甚至亚伦虽铸了金牛犊,并吩咐百姓去敬拜它(出埃及记32:2-5, 35),也能代表主及其救赎的工。他们因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代表这些事物,故被神迹引导,实际上被神迹驱使和强迫。
他们之所以不能通过内在敬拜被引导,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尽管他们当中的整部圣言唯独论述主;凡不承认主的人都不能接受任何内在敬拜。但主显现自己,在教会被接受并承认为永恒之神后,神迹就不再发生了。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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