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前面(103, 119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主通过人思维的内在流入他思维的外在,从而教导并引领他;还说明,按照主的圣治,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如果有神迹发生,人由此被迫去相信,那么人里面的这些能力都会毁灭。这是真的,我们可以按下列方式理性看出来:不可否认,神迹会诱发一种信仰,强有力地说服人确信行神迹的那个人所说所教导的都是真的。一开始,这种确信如此占据人的外在思维,以至于可以说捆绑并迷住了它。然而,这却剥夺了人的两种官能,就是我们所说的理性和自由,因而剥夺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的能力。这时,主无法再通过他的内在思维流入他的外在思维,只能让人通过他的理性确认他通过神迹所信仰的东西。
人的思维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使人通过内在思维观看,并如在一种镜子中那样看到他外在思维中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104节),一个人能看到自己的思维,但若不通过一种更内在的思维,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如在一面镜子中那样看到某种东西时,他能左右转动它,并塑造它,直到在他看来,它显得很美丽;他看到的东西若是真实的,就好比漂亮、活泼的少男少女。然而,如果人不能左右转动它,并塑造它,只能简单地出于神迹所诱发的说服而相信它,那么它即便是真的,也好比石雕木刻的少男少女,其中毫无生命。它还好比不断出现在眼前的一个物体,我们只是看到这个物体,而它两侧和后面的东西却都掩藏了。或者它好比不断在耳中响起的声音,这声音夺去了对许多声音组成的和声的感知。这种聋与瞎就是由神迹给人类心智造成的。一切事物在被确认之前若未经某种理性查看,都是这样。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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