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0

130.⑴没有人能因

130.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前面(103, 119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主通过人思维的内在流入他思维的外在,从而教导并引领他;还说明,按照主的圣治,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如果有神迹发生,人由此被迫去相信,那么人里面的这些能力都会毁灭。这是真的,我们可以按下列方式理性看出来:不可否认,神迹会诱发一种信仰,强有力地说服人确信行神迹的那个人所说所教导的都是真的。一开始,这种确信如此占据人的外在思维,以至于可以说捆绑并迷住了它。然而,这却剥夺了人的两种官能,就是我们所说的理性和自由,因而剥夺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的能力。这时,主无法再通过他的内在思维流入他的外在思维,只能让人通过他的理性确认他通过神迹所信仰的东西。

人的思维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使人通过内在思维观看,并如在一种镜子中那样看到他外在思维中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104节),一个人能看到自己的思维,但若不通过一种更内在的思维,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如在一面镜子中那样看到某种东西时,他能左右转动它,并塑造它,直到在他看来,它显得很美丽;他看到的东西若是真实的,就好比漂亮、活泼的少男少女。然而,如果人不能左右转动它,并塑造它,只能简单地出于神迹所诱发的说服而相信它,那么它即便是真的,也好比石雕木刻的少男少女,其中毫无生命。它还好比不断出现在眼前的一个物体,我们只是看到这个物体,而它两侧和后面的东西却都掩藏了。或者它好比不断在耳中响起的声音,这声音夺去了对许多声音组成的和声的感知。这种聋与瞎就是由神迹给人类心智造成的。一切事物在被确认之前若未经某种理性查看,都是这样。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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