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最后的审判 #37

37.在当今教会,信

37.在当今教会,信如此罕见,以至于可以说它几乎不存在。这一点从对许多人,无论有学问的还是简单人的检查明显看出来,死后,他们作为灵人受到检查,以查看他们在世时持有什么样的信。结果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以为信仅仅是相信,并说服自己相信事实的确如此。比较有学问的人则认为信就是对他们因主的受难和代求而得救的完全相信、信靠和信心。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人知道,没有仁或爱,就没有信。事实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也不知道思考和意愿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大多数人都背对仁,声称仁没有用,唯独信成就一切。当被告知,仁与信为一,如同意愿与理解力为一,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将仁与信分离,如同将意愿与理解力分离时,他们听不懂。我由此清楚看出,如今信几乎荡然无存。

这一点也活生生地被证明给他们。那些被错误地说服相信自己有信的人被带入一个拥有真正信仰的天使社群;当他们与它交流时,清楚发觉他们没有信,后来他们也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一点也以其它方式被证明给那些标榜信仰,以为他们已经信了,却没有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承认他们没有信,因为当他们活在自然界时,其灵的生命就没有信;相反,信还在他们的生命之外,仅在某种外在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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