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真实的基督教 #351

351. ⑵它们被排

351. ⑵它们被排列成系列,因而可以说集成类似神经束那样的结构。这一点迄今不为人知,原因在于,组成整部圣言的属灵真理由于当今神学中起主导作用的玄奥神秘的信而无法被看到。结果,它们象贮藏室那样被埋到地下。有必要解释一下系列和束是什么意思。本书第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该章被分成一系列小节,其中:第一节论述了神的一体,第二节论述了神或耶和华的存在,第三节论述了神的无限,第四节论述了神的实体(就是圣爱与圣智),第五节论述了神的全能,第六节论述了创造。每一节的各个独立要点就构成系列,这些要点把内容捆在一起,仿佛形成束。这些系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无论联合还是分开,都包含真理,这些真理照着它们的丰富和连贯程度而提升和完善信。
若不知道人的心智是有组织的,是终止于属世有机体的一种属灵有机体,心智就居于属灵的有机体中,并根据它而产生自己的观念或思维,人必以为,直觉、思维和观念无非是照进头脑之光的放射和变化,这光创造出人所看到并认识的形式,该形式如同思维过程。但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众所周知,头部充满大脑,大脑是有组织的,心智就居于其中,心智的观念只要被接受和确认,就会在其中固定,并恒久存留。所以,问题在于,那里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答案就是,一切事物都被排列成系列,仿佛形成束,这就是构成信的真理在人的心智中被排列的方式。这一事实可通过以下分析来说明。
大脑由两种物质组成,一种是腺体,称为皮质和灰质;另一种是纤维,称为髓质。第一种物质,即腺体,排列成簇状,就象葡萄藤上的葡萄;这些簇状结构就是它的系列。第二种物质,或髓质,由从第一种物质的腺体发出的连续小纤维束组成;这些束是它的系列。为了履行各种功能而从大脑发出,并传到全身的所有神经,无非是成组成束的纤维;所有肌肉,以及人体一般所有脏腑和器官也是如此。所有这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是因为它们对应于心智有机体的排列系列。
此外,整个自然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小束所形成的系列构成的。每棵树、每丛灌木、每株植物和每种蔬菜,甚至每穗玉米、每片草叶,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如此构建的。其普遍原因在于,这就是构建圣真的方式;因为我们读到,万物都是藉着圣言,也就是圣真造的,这个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等)。由此可见,如果人的心智不包含如此有序的物质排列,人类就不会拥有任何分析推理能力。每个人都照着其心智的有序排列,因而照着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而拥有这种能力;这种排列取决于他自由运用理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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