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241.在天堂,圣言是以属灵的风格写成的,而属灵的风格与属世的风格迥然不同。属灵的风格纯由字母组成,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特定意义。字母之上和之间都有虚线、曲线和点,用来增强意义。属灵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类似于我们世上的印刷体;而属天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在有些情况下就像阿拉伯字母,有些情况下则像古希伯来字母;不过,它们上下弯曲,并且上面、之间和里面标有点。甚至每一个点都包含某种完整意义。这就是天使文字的性质,对他们来说,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是用符号来表达的,智者能借此理解每个名字的属灵和属天之义。如摩西表示通过他写成的神之圣言,该圣言通常被称为历史圣言;而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分别表示主的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亚伦”表示主的祭司职份;“大卫”表示主的王权;雅各众子的名字,或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与天堂和教会相关的各种意义;主十二门徒的名字意义也一样;“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那里约旦河两岸的地方和城市表示属于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数字也是如此,天上的圣言词汇中甚至找不到数字,取代而之的是这些数字所对应的事物。由此可见,天上的圣言在字义上类似我们的圣言,同时与其对应;故它们为一。
值得注意的是,天上的圣言就是这样写成的,以至于简单人以简单的方式来理解,智慧人以智慧的方式来理解。因为如前所述,字母上面有用来增强意义的曲线和点,简单人注意不到它们,也不了解它们;但智慧人却能留意它们,并照其智慧的程度,甚至智慧的最高程度而赋予它们意义。所有大型社群都有经由受主启示的天使所写的圣言复本,它被保存在他们的圣所中,免得圣言的一点一划在别处被更改。我们世人所拥有的圣言与天上的圣言在这方面很相似,即:在世上,简单人也是以简单方式、智慧人以智慧方式来理解圣言的,只是这种情形发生的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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