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23.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已说明,独一神,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因而本身就是神。由此可知,源于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神性的真正本质就是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个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从神发出的”,都没什么区别,二者都暗含是神产生的,这与被造的区别不大。因此,将“存在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单独为神,具有相同本质,一个从永恒生出,另一个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彻底摧毁了神一体性的观念,以及它所具有的一切神性观念,从而使理性的全部灵性被逐出。于是,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除了会说话外,其它方面与动物无异,并且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之物,因为属世人称其为愚蠢。这就是充斥整个世界关于神的可怕异端邪说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因此,将圣三一分裂为位格,不仅使教会陷入黑夜,还陷入死亡。
三个相同的神性本质是对理性的冒犯,天使向我清楚表明这一点。他们声称,他们甚至无法张嘴说出“三个平等的神性”这句话。若有人向他们走来,想说这句话,他会情不自禁地背过身去;说出这句话后,他变得象人的躯干,并被丢了下去,然后加入到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中。事实上,若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在小孩子或少年人的心里,而这个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三个神的观念,就等于夺去他们的一切灵奶,然后夺去其一切灵粮,最后夺去一切属灵的理性,并给那些确信它的人带来灵性的死亡。区别是这样:那些有信且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将祂作为救世主和再造者来敬拜的人就象神殿建成后,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而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个单独为神的教会,则象被韦斯帕西安(罗马皇帝)摧毁的锡安城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神殿。而且,人若敬拜一位神,祂里面有一个圣三一,因而是一个位格,就会越来越变成有活力的、天使般的人;而他若因数个位格而确信数位神,就会逐渐变得象一个有活动肢体的雕像,而撒旦就站在里面,并通过人造的嘴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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