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383.由于理解力对应于肺,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应于肺的呼吸,所以在圣言中,“灵魂”和“灵”表示理解力。如:
你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神将赐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西结书36:26; 诗篇51:10)
前面已说明,“心”表示意愿的爱(378节);因此,“灵魂”和“灵”表示理解力的智慧。
神的灵,也被称为圣灵,表示神性智慧,因而表示神性真理,就是世人的光,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50—51节);因此,主向祂的门徒吹气,并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
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吹在亚当的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这也是为何祂对先知说:
向灵发预言,对风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以西结书37:9)
其它地方也有类似经文。因此,主被称为“鼻中的气息”和“生命的气息”。由于呼吸要通过鼻子,所以鼻子表示感知;人们会说一个聪明人有敏锐的鼻子,一个不聪明的人没有一个敏锐的鼻子。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希伯来语和其它语种中,“灵”和“风”是同一个词。因为“灵”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呼吸”的词。因此,当一个人死亡时,人们就会说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交出了灵。也正因如此,人们以为灵是一阵风,或某种空气,就像肺里呼出的一股呼气,灵魂具有同样的性质。
由此可见,“用全部的心和全部的灵魂爱神”表示用全部的爱和全部的理解力来爱祂,“赐新心和新灵”表示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由于“灵”表示理解力,故经上论到比撒列说:
他充满智慧,聪明,知识的灵。(出埃及记31:3)
论到约书亚说:
他被智慧的灵充满。(申命记34:9)
尼布甲尼撒论到但以理说:
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有知识、聪明和智慧。(但以理书5:11,12)
以赛亚书上说:
灵里犯错的必得明白。(以赛亚书29:24)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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