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291.第二部分还说明了这一点: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之所以称它为一种发出,是因为灵界太阳由本身为物质和形式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产生,神性通过这太阳发出。但由于人类理性是这样:它不愿同意某件事,除非看到这事的来龙去脉,从而明白它是怎么回事;如在这个例子中,它要明白,既然灵界太阳不是主,而是来自祂的一种发出,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因此我们要说说这个问题。对此,我与天使有过多次交谈,他们说,他们在自己的属灵之光中清楚地明白它,只是很难把它呈现在一个人的属世之光中,因为这两种光,因而他们思维之间的差别太大了。
然而,他们说,这种情况好比环绕每位天使,由此使得天使的在场向附近和远处的其他人显明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气场。但他们说,环绕的气场不是这个天使本人,而是由他的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所产生的某种事物,物质像溪流一样不断从中流出,流出来的物质则围绕他。此外,直接包裹身体的物质因不断被其生命运作的两个源泉,即心肺激活,故搅动周围的大气产生类似活动,由此在其他人里面产生好像他在场的感觉。因此,它不是从天使发出并延伸出来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独立气场,尽管它被称为气场,因为情感只是天使里面的心智形式的状态。此外,他们还说,每位天使都有这样一种气场环绕他,因为主有一个环绕祂的气场,环绕主的气场同样来自主,该气场就是他们的太阳,也就是灵界太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