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186.为更好地理解何为离散层级,其性质如何,它们与连续层级有何不同,以天使天堂为例。天堂分为三层,这些通过高度层级而彼此分离;因此,一层在另一层之下;它们互不相通,只通过流注保持联系;这流注从主发出,依次流经各天堂,直至最低层,而不是反过来。然而,每层天堂本身不是照高度层级,而是照广度层级来划分。住在中间,也就是在中心的天使处于智慧之光;而住在周围,直至边界的天使则处于智慧之荫。智慧就这样递减,直到无知,就像光渐弱,直到变暗,这个过程是连续发生的。
世人也一样。属于其心智的内层被划分为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这些层级也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上;因此,属于世人心智的内层是照离散层级,也就是高度层级而划分的。所以,照其智慧的层级,人有可能在最低层级,也有可能在较高层级,甚至可能在最高层级。此外,当他只处在最低层级时,较高层级就被关闭,但会随着他从主接受智慧而被打开。人也有连续层级,也就是广度层级在里面,和天堂一样。人就像天堂,因为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在处于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程度内而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人便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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