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8

128.从圣言,谁不

128.从圣言,谁不知道,每个人死后的生命都取决于他的行为?打开并阅读圣言,你就会清楚看到这一点;但在此期间,请把唯信称义从你的思维中剔除。此处有几段经文能证明,主在祂的圣言中处处教导了这一点: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9-20)

马太福音: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又: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路加福音6:46-49)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耶稣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又:

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约翰福音: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又: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又: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15, 21-24)

又: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你们,是叫你们去结果子,并使你的果子长存。(约翰福音15:14, 16)

启示录:

主对约翰说,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但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不然,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1-2, 4-5)

又: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8-9)

又: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你当悔改。(启示录2:12-13, 16)

又: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仁爱,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启示录2:18-19)

又:

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我见你的行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启示录3:1-3)

又: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3:7-8)

又: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我知道你的行为,你要悔改。(启示录3:14-15, 19)

又: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又:

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这些经文出自新约。旧约里的更多,我仅从中引用这一段: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门口,在那里宣告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要改正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家,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释放了,好再去行这可憎的事?这家岂不成了贼窝吗?看我,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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