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7

127.我已通过引用

127.我已通过引用所有基督教会在领受圣餐前所宣读的训词(114节)说明,整个基督教界的基本宗教信仰教导我们: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承认它们,在神面前忏悔,不再犯罪;这就是悔改,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救恩。这一点也能从以亚他拿修命名的信经看出来,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其中结尾说到: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最后的审判(续) #53

53.在最后审判的日

53.在最后审判的日子,我看见来自这个民族的成千上万的人从这些城镇,以及周围的村子和地区被赶出来。他们是那些在世时没有出于任何宗教或良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而行善,以便为了获利而显得诚实的人。像这样的人当不再关心自己的名利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就会冲进各种可憎的罪行;他们在田野、在城镇之外抢劫凡所遇见的人。我看见有些人被投入延伸到东部之下的一道火沟,其他人被投入延伸到南部之下的一个黑暗洞穴。我于1757年1月9日目睹了对他们的这种驱逐。只有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良心之人被允许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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