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7

127.我已通过引用

127.我已通过引用所有基督教会在领受圣餐前所宣读的训词(114节)说明,整个基督教界的基本宗教信仰教导我们: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承认它们,在神面前忏悔,不再犯罪;这就是悔改,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救恩。这一点也能从以亚他拿修命名的信经看出来,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其中结尾说到: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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