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5

125.预先阐明这些

125.预先阐明这些天使奥秘,是为了能理解主的圣治在将人与主并主与人结合时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不会发生在单独的任何细节中,除非它同时发生在人的一切事物中;它同时从中心和边界发生。人的中心就是他的生命之爱,他的边界是其外在思维中的事物,他的居间物是其内在思维中的事物;我已说明这些事物在恶人里面是何性质(参看104-109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主无法同时从中心和边界作工,除非祂与人一同作工,因为人实际上在其最外在的活动中与主同在。这意味着人在他所掌控的那些事上作工,因为这些事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内,主则从人的中心,并按连续阶段直到人的边界作工。人完全不知道哪些事物在人的中心,哪些事物在从中心直到边界的连续阶段中;因此,人对主在那里作工的方式,或正在做的事一无所知。然而,所有这些事物都被如此紧密联系起来,以至于与边界构成一体,所以人没有必要知道更多,只需知道他必须避恶如罪,并转向主。这是主能抛弃人与生俱来的属地狱的生命之爱,转而植入一种天堂生命之爱以取代之的唯一方式。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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