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5

125.预先阐明这些

125.预先阐明这些天使奥秘,是为了能理解主的圣治在将人与主并主与人结合时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不会发生在单独的任何细节中,除非它同时发生在人的一切事物中;它同时从中心和边界发生。人的中心就是他的生命之爱,他的边界是其外在思维中的事物,他的居间物是其内在思维中的事物;我已说明这些事物在恶人里面是何性质(参看104-109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主无法同时从中心和边界作工,除非祂与人一同作工,因为人实际上在其最外在的活动中与主同在。这意味着人在他所掌控的那些事上作工,因为这些事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内,主则从人的中心,并按连续阶段直到人的边界作工。人完全不知道哪些事物在人的中心,哪些事物在从中心直到边界的连续阶段中;因此,人对主在那里作工的方式,或正在做的事一无所知。然而,所有这些事物都被如此紧密联系起来,以至于与边界构成一体,所以人没有必要知道更多,只需知道他必须避恶如罪,并转向主。这是主能抛弃人与生俱来的属地狱的生命之爱,转而植入一种天堂生命之爱以取代之的唯一方式。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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