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4.对此,我补充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由此可以看出何为圣治。第一,主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第二,主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主之所以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被如此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联系而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中,以致它们不是作为许多,而作为一个行动。众所周知,就身体而言,人就处于这样一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人类心智也处于这种形式,并拥有这种包括一切的联系,因为人类心智是属灵人,实际上就是人。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他身体里面的心智,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因此,人死后和在世上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他脱去了在世上形成他身体的覆盖物。
既然人类形式具有这种性质,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总的整体,那么可推知,若不经其余部分的同意,一个部分无法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因为如果一个部分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那么行如一体的这个形式必受损。这清楚表明,若不同时作用于所有事物,主决不作用于任何细节。主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祂也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祂还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个人,主要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事物。因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并照着它与主结合的程度而为一位天使,而他的身体只是顺服它的一个工具。
然而,要清楚明白的是,主也单独且最精心,同时通过他形式的所有事物而作用于人的每个细节。然而,除非与整个形式和谐一致,否则祂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细节的状态。对此,下文有详述,那里将说明: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涉及细节;它涉及细节,因为它是普遍的。
主之所以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是因为这是整体及其一切细节能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居间事物相继依赖于中心,直到边界,它们都一起聚集于边界;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解释的,在边界有一个来自最初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聚集。这就是为何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在那里披上并取得最外在形式上的人性,以便同时存在于最初和最末的事物中,因而从最初事物通过最末事物来掌管整个世界。这使祂能在其圣治的律法,也就是其神性智慧的律法之下拯救那些祂所能拯救的人。这涉及基督教界所承认的以下事实:如果主不降世,没有人能够得救(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5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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