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4.对此,我补充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由此可以看出何为圣治。第一,主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第二,主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主之所以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被如此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联系而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中,以致它们不是作为许多,而作为一个行动。众所周知,就身体而言,人就处于这样一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人类心智也处于这种形式,并拥有这种包括一切的联系,因为人类心智是属灵人,实际上就是人。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他身体里面的心智,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因此,人死后和在世上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他脱去了在世上形成他身体的覆盖物。
既然人类形式具有这种性质,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总的整体,那么可推知,若不经其余部分的同意,一个部分无法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因为如果一个部分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那么行如一体的这个形式必受损。这清楚表明,若不同时作用于所有事物,主决不作用于任何细节。主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祂也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祂还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个人,主要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事物。因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并照着它与主结合的程度而为一位天使,而他的身体只是顺服它的一个工具。
然而,要清楚明白的是,主也单独且最精心,同时通过他形式的所有事物而作用于人的每个细节。然而,除非与整个形式和谐一致,否则祂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细节的状态。对此,下文有详述,那里将说明: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涉及细节;它涉及细节,因为它是普遍的。
主之所以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是因为这是整体及其一切细节能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居间事物相继依赖于中心,直到边界,它们都一起聚集于边界;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解释的,在边界有一个来自最初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聚集。这就是为何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在那里披上并取得最外在形式上的人性,以便同时存在于最初和最末的事物中,因而从最初事物通过最末事物来掌管整个世界。这使祂能在其圣治的律法,也就是其神性智慧的律法之下拯救那些祂所能拯救的人。这涉及基督教界所承认的以下事实:如果主不降世,没有人能够得救(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5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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