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4

124.对此,我补充

124.对此,我补充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由此可以看出何为圣治。第一,主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第二,主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主之所以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被如此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联系而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中,以致它们不是作为许多,而作为一个行动。众所周知,就身体而言,人就处于这样一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人类心智也处于这种形式,并拥有这种包括一切的联系,因为人类心智是属灵人,实际上就是人。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他身体里面的心智,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因此,人死后和在世上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他脱去了在世上形成他身体的覆盖物。

既然人类形式具有这种性质,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总的整体,那么可推知,若不经其余部分的同意,一个部分无法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因为如果一个部分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那么行如一体的这个形式必受损。这清楚表明,若不同时作用于所有事物,主决不作用于任何细节。主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祂也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祂还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个人,主要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事物。因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并照着它与主结合的程度而为一位天使,而他的身体只是顺服它的一个工具。

然而,要清楚明白的是,主也单独且最精心,同时通过他形式的所有事物而作用于人的每个细节。然而,除非与整个形式和谐一致,否则祂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细节的状态。对此,下文有详述,那里将说明: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涉及细节;它涉及细节,因为它是普遍的。

主之所以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是因为这是整体及其一切细节能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居间事物相继依赖于中心,直到边界,它们都一起聚集于边界;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解释的,在边界有一个来自最初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聚集。这就是为何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在那里披上并取得最外在形式上的人性,以便同时存在于最初和最末的事物中,因而从最初事物通过最末事物来掌管整个世界。这使祂能在其圣治的律法,也就是其神性智慧的律法之下拯救那些祂所能拯救的人。这涉及基督教界所承认的以下事实:如果主不降世,没有人能够得救(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5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我们说过,人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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