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那被称为改造和重生的,人由此而拥有救恩,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7-45节)。谁不明白,与主结合就是永生和救恩?凡相信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并知道何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人都明白这一点。
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当他基于自己的理性思考,并愿意出于自己的自由思考时,谁会相信有本质上平等的三位神呢?谁会相信神性存在或神性本质能被分割呢?一位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是能够想象并理解的,就像人能理解一位天使或一个人里面有灵魂、身体和它们所产生的生命一样。由于在一个位格里面的这三位一体唯独存在于主里面,所以可推知,凡结合都必须是与主的结合。运用你的理性自由思考一下,你就会看到在自己光中的这个真理。但首先要承认一位神、一个天堂和永生是真实存在的。
既然神为一,人自创造时就被造为祂的一个形像和样式,既然通过地狱之爱及其欲望,以及欲望的快乐,人已进入对一切邪恶的爱中,由此毁坏了他自己里面的神的形像和样式,那么可推知,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从而使人成为祂的形像。还可推知,主如此行,是为了祂能赐给人永生的幸福,因为这就是神性之爱的性质。
但主无法赐给人这些礼物,也无法使他成为祂自己的一个形像,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将外在人中的罪移走;因为主不仅是神性之爱,还是神性智慧;神性之爱若不通过并照着自己的神性智慧,就什么也做不了。人无法照着神性智慧与主结合,从而被改造、重生和得救,除非他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人由此而为人。凡符合主的神性智慧的,都属于祂的圣治。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都能明白或猜到,对于亚当及其妻子的描述含有某种属灵意义,只是迄今为止无人知晓罢了,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一眼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还用作绊脚石,除非这棵树代表某种属灵之物?再者,认为他们都因吃了那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还粘附到每个后来人身上,导致全人类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受诅,况且这过错中并没有源自肉体私欲或内心罪孽的任何邪恶,这符合神的公义吗?尤其是,既然耶和华在场,也看到后果,那为何祂不从一开始就阻止人吃那树?为何不在那蛇引诱他们之前就把它丢到阴间?
但是,我的朋友,神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人之为人而非动物,正在于这自由意志。一旦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显而易见,那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而且,遗传的邪恶并非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他们将困扰自己的邪恶倾向传给他们的孩子。人若仔细研究孩子、甚至出身同一个父亲的整个家庭成员的举止、性情和长相,就能明显看出这一事实。不过,这取决于每个家庭成员是想欣然接受这遗传之恶还是想从中退离,这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48节所描述的灵界经历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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