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那被称为改造和重生的,人由此而拥有救恩,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7-45节)。谁不明白,与主结合就是永生和救恩?凡相信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并知道何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人都明白这一点。
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当他基于自己的理性思考,并愿意出于自己的自由思考时,谁会相信有本质上平等的三位神呢?谁会相信神性存在或神性本质能被分割呢?一位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是能够想象并理解的,就像人能理解一位天使或一个人里面有灵魂、身体和它们所产生的生命一样。由于在一个位格里面的这三位一体唯独存在于主里面,所以可推知,凡结合都必须是与主的结合。运用你的理性自由思考一下,你就会看到在自己光中的这个真理。但首先要承认一位神、一个天堂和永生是真实存在的。
既然神为一,人自创造时就被造为祂的一个形像和样式,既然通过地狱之爱及其欲望,以及欲望的快乐,人已进入对一切邪恶的爱中,由此毁坏了他自己里面的神的形像和样式,那么可推知,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从而使人成为祂的形像。还可推知,主如此行,是为了祂能赐给人永生的幸福,因为这就是神性之爱的性质。
但主无法赐给人这些礼物,也无法使他成为祂自己的一个形像,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将外在人中的罪移走;因为主不仅是神性之爱,还是神性智慧;神性之爱若不通过并照着自己的神性智慧,就什么也做不了。人无法照着神性智慧与主结合,从而被改造、重生和得救,除非他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人由此而为人。凡符合主的神性智慧的,都属于祂的圣治。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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