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许多人以为,仅仅通过相信教会所教导的,人就会从恶中洁净;有的以为通过行善;有的以为通过知道、谈论并教导教会事物;有的以为通过阅读圣言和虔诚的书卷;有的以为通过去教会,听讲道,尤其领受圣餐;有的以为通过放弃尘世,追求虔诚的生活;有的以为通过承认自己罪孽深重,等等。然而,这些活动没有一样能使人洁净,除非他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承认它们,为之自责,并通过停止邪恶而悔改;他必须貌似凭自己做到这一点,但从心里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
在做到这一点之前,刚才所列举的这些事根本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它们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在天上的天使面前,这种人看上去就像散发疾病臭味的漂亮妓女,或打扮得妖艳迷人的畸形妇人,或舞台上戴面具的演员和小丑,或穿着人类衣服的猿人。一旦邪恶被移走,那么前面所列举的那些行为就充满爱;在天上的天使看来,这些人就像他们自己的朋友和同伴。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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