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最后的审判(续) #44

44.有一次,我听见

44.有一次,我听见来自英国的一些牧师彼此谈论唯信,还看见他们造了一种雕像来代表唯信。在昏暗的光线下,这雕像看上去就像一头巨兽,尽管在他们眼里像一个英俊男子。但当天堂之光被放进来时,它的上半部分就像一个怪物,下半部分则像一条蛇,与经上所描述的非利士人的偶像大衮(士师记16:23; 撒母耳记上5章)大同小异。一看见这一幕,他们向后退去,一些旁观者把这个雕像扔进一个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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