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395.我在接下来的部分(403-405)将证明,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被赋予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它们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就会使人日益败坏。现在仅说明:如果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那么这三种爱就是井然有序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层。人从最高层注目于神,从第二层或中间层注目于尘世,从第三层或最底层注目于自己。由于心智是如此构造的,所以它能因着注目于神和天堂而被提升或自我提升;也能因着注目于尘世及其自然界朝各个方向两边延伸或自我延伸;还能因着注目于地面和地狱而下沉或自行下沉。身体的视觉在这些方面则复制了心智的视觉,因为它也能仰视、环视和俯视。
人的心智就象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楼房。顶层住着天堂天使,中间层住着世人,底层住着恶灵。若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他就能随意上上下下。当上到顶层时,便与天使相伴,如同其中的一员;当由此下到中间层时,便与世人相伴,如同天使般的人;当他再往下时,便与恶灵相伴,如同世俗之人,他教导、责备并驯服他们。
当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时,它们还会如此自我协调: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居于第二层的爱,即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第三层或最底层的爱,即自我之爱的内部。居于内部的爱还能随意支配居于外部的爱。所以,如果天堂之爱居于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自我之爱的内部,那么这人就会通过天堂之神在各层履行服务。这三种爱的功能就象意愿、理解力和行动。意愿作用于理解力,并在此为自己寻求使它产生行动的手段。在接下来的部分会看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那里将会证明,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会使人败坏和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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