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352.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可推知。对那些能有条有理地探究复杂结构在交织为一体所产生的效果之人来说,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时,一个系列会强化并巩固另一个系列,它们一起构成一个形式,当这个形式开始行动时,它的各个部分也会完成一个动作。由于就其本质而言,信是真理,故可知,它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程度而越来越变得完全属灵,因而越不属世感官化。因为它被提升到心智的更高区域,从此处往下看到自然界中大量支持它的证据。大量仿佛连贯成一束的真理会使真正的信更加明朗、更易于察觉、也更显著和清晰。这信还变得更容易与各种仁之善结合,从而更容易远离邪恶,并逐渐从眼目的诱惑和肉体的情欲中解脱出来,因而本身变得更快乐。特别是,它抵制恶与假的力量日益增强,它因此越来越有活力,更能有助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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