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169.若想想人里面的三位一体,谁不明白这圣三一如何在主里面?每个人都有灵魂、身体和活动;主也是如此,正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这三一在主里面是神性,而在人里面是人性。谁看不出这神秘的信仰里面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然而只有一位神;这神尽管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当理性沉睡时,它仍能迫使口唇象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从口中发出的言语岂不是毫无生命之物?口中说出的话若为理性所拒绝甚至反对,岂不是愚蠢的?就圣三一而言,如今人类心智被桎梏,犹如监狱里戴着手铐脚镣的犯人,还好比因使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中人的心中,圣三一应像明灯那样闪耀,因为神就其三一和一体而言,是天堂和教会一切神圣性的全部。但若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是另外一个神,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和将一个人的三要素分成三部分,且每一部分都与其它部分不同有什么两样?岂不是将他切成了数片并杀了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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