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真实的基督教 #100

100.由于若不存在

100.由于若不存在一种相互共同的纽带,结合是不可能的,所以主与人之间的结合也不例外。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若有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因为一个固定不变的法则就是:人越靠近主,主就越靠近人。我将在仁与信那一章进一步讨论该主题(336-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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