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92.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天使和灵人生活在完全不同于世人的光和热中;甚至不知道另一种光和热存在的可能,因为人的思维没有穿透到更深的自然界的内层或更纯粹的事物中。因此,许多人甚至以为天使和灵人的居所在以太中,有的在恒星上,因而在自然界之内,而非在它之上或之外。而事实上,天使和灵人完全在自然界之上或之外,就住在他们自己的世界,而这世界在另一轮太阳之下。由于如前所示,在那个世界,空间只是表象,故不能说天使和灵人住在以太中或恒星上;事实上,他们与人们同住,与他们的灵的情感和思维结合。因为人是一个灵,并由此进行思考和意愿;因此,人们在哪里,灵界就在哪里,根本没有远离他们。简言之,就心智的内层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灵人和天使中间;他凭灵界之光思考,凭灵界之热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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