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369.人们的确承认,一个人就是其主导爱的样子,但仅在心智和性情方面是这样,在身体方面则不然,因而是不完整的。然而,我从灵界的大量经历中得知,人从头到脚,也就是从头脑中的最初成分直到身体中的最终成分,都是其爱的样子。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爱的形式,天使是天堂之爱的形式,魔鬼是地狱之爱的形式。魔鬼的脸和身体是丑陋的,而天使的脸和身体是美丽的。此外,当他们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的脸也会变;如果攻击严重,它们就会完全消失。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的身体与心智是合为一体的。
原因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身体的组成部分都是衍生的形式,也就是说,是由从其最初成分发出的纤维交织而成的形式,这些最初成分是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当这些最初成分具有这种性质时,其衍生成分不可能具有别的性质。因此,最初成分去哪里,其衍生成分就跟到哪里,它们不能分离。正因如此,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主那里的人,是整个被提升到祂那里;而一个将自己的心智扔进地狱的人,也是整个被扔进地狱。因此,整个人照着他的生命之爱,要么进入天堂,要么下入地狱。天使的智慧是这样:一个人的心智就是这个人,因为神是一位人;身体是心智的外在组成部分,用来感觉和行动;因此,它们是一,而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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