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352.那些当看到自然界的奇事时,不去思想神性,由此变得感官化的人没有考虑到,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会把许多小昆虫看成一个模糊的斑点;而事实上,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是有机形成的,能够感觉和活动,因而具有纤维和血管,还具有细小的心脏、肺管、内脏和大脑;这些器官是由自然界中最纯粹的物质交织而成的;它们的组织结构就对应于生命的某些活动,就连它们最细微的部分也分别被这些生命活动驱动。既然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大量这类生物,尽管每一个都具有无数组成部分在里面,但在这肉眼看来,却如同一个模糊的斑点;然而,那些感官化的人却靠这种视觉来思考和判断,那么显而易见,他们的心智已经变得何等迟钝!因此,他们在属灵的事上陷入何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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