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299.由于爱、智慧和功用这三者都在主里面,且就是主,还由于主无处不在,因为祂是全在,祂无法将诸如在自己和自己的太阳里面的那个祂自己显示给任何天使或世人,所以祂通过诸如能被接受的那类事物显示祂自己,就是通过热显示祂的爱,通过光显示祂的智慧,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主之所以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是因为大气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正如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事实上,从神性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不可能在无,也就是真空中发出,而必须在一个作为其容器的包含媒介中发出。我们将这种包含的媒介称作大气,这大气围绕太阳,把它揽在怀里,并将它传送给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传送给世人所在的世界,从而显示主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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