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圣爱与圣智 #128

128.由此可见,那

128.由此可见,那些以为主随意赐下天堂,或随意恩赐某人比别人更有智慧,比别人更有爱的人陷入何等谬论、因而陷入何等虚假;而事实上,主愿意每个人都和别人一样变得智慧并得到拯救。祂也为所有人提供了方法;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些方法并照之生活,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智慧并得到拯救;因为主在这人里面和在那人里面是一样的,只是作为天使和世人的接受者因不同的接受和生活而不同。这一事实从刚才有关灵界方位,以及与这些方位一致的天使居所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这种多样性不是主造成的,而是接受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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