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8

118.⑸因此,人要

118.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刚才的论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三章也解释了这一点:第一,没有人能避开如罪的邪恶,以至于从内心远离它们,除非通过与它们争战(92-100节);第二,人要貌似凭自己避开如罪的邪恶,并与它们争战(101-107节);第三,人若避开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因为其它理由,就没有真正避开它们,仅仅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108-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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