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8

118.⑸因此,人要

118.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刚才的论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有三章也解释了这一点:第一,没有人能避开如罪的邪恶,以至于从内心远离它们,除非通过与它们争战(92-100节);第二,人要貌似凭自己避开如罪的邪恶,并与它们争战(101-107节);第三,人若避开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因为其它理由,就没有真正避开它们,仅仅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108-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321

321.从最接近字义

321.从最接近字义的属世之义来看,“作假见证陷害人”或作伪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扮演假见证人的角色,陷害被轻率指控有罪的人;支持借神之名,或其它神圣事物,或出于个人名誉的个人影响和力量所作的指控。从更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禁止在社会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伪善;还有,禁止诋毁和诽谤邻人,损害涉及人整个品性的荣耀、名字和名声。从最广泛的属世之义来看,这条诫命包括针对别人的密谋、欺骗和预谋的罪恶,它们出于各种源头,诸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争竟等等。这些恶行当中都隐含着作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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