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受邪恶驱使,因为他们害怕法律和名声丧失,故表面上并未作恶,因而出于习俗和习惯学会避开损害其名利的邪恶。然而,如果他们避开邪恶不是出于宗教原则,不是因为它们是罪,与神对立,那么恶欲及其快乐仍留在他们里面,就像堵塞或停滞的污水。让这些人检查一下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他们就会发现这些欲望,只要他们知道何为罪。
这就是许多确认与仁分离之信,以为律法不定自己的罪,甚至不思想罪之人的状态。有些人甚至质疑这些罪是否存在,即便存在,它们在神眼里是否是罪,因为它们已经得到赦免。属世的道德家们也处于类似状态,他们以为文明道德的生活及其谨慎能实现一切,而圣治成就不了任何事;那些为了赢得赞誉和物质利益而热切追求诚实正直的名声和名气的人也是这样。不过,具有这种性质,同时蔑视宗教的人死后会成为淫灵;这些淫灵在自己看来好像是人;但在远处的其他人看来,就像普里阿普斯。此外,他们就像夜鸟或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得见,在光明中却看不见。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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