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6

116.没有人的帮助

116.没有人的帮助,外在人中的邪恶无法被移走,因为按照主的圣治,凡人所听、所看、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完全是他自己的。如前所示(71-95ff节),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能接受神性真理,决定行善,将爱和智慧内化,也没有仁和信,从而没有与主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改造和重生,因而没有救赎。显而易见,没有这种表象,从罪中悔改,甚至信是不可能的。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缺乏任何理性生命,就像动物。若有人愿意,就让他请教自己的理性,看看当一个人思想良善和真理,无论属灵的,道德的还是文明的时,除了他凭自己思想外,是否存在其它任何表象;然后让他接受这个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难道他不会承认这个结论,即: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想真理,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难道他不会承认一个人必须貌似凭自己移走邪恶,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

真实的基督教 #95

95.(5)主通过救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