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没有人的帮助,外在人中的邪恶无法被移走,因为按照主的圣治,凡人所听、所看、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完全是他自己的。如前所示(71-95ff节),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能接受神性真理,决定行善,将爱和智慧内化,也没有仁和信,从而没有与主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改造和重生,因而没有救赎。显而易见,没有这种表象,从罪中悔改,甚至信是不可能的。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缺乏任何理性生命,就像动物。若有人愿意,就让他请教自己的理性,看看当一个人思想良善和真理,无论属灵的,道德的还是文明的时,除了他凭自己思想外,是否存在其它任何表象;然后让他接受这个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难道他不会承认这个结论,即: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想真理,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难道他不会承认一个人必须貌似凭自己移走邪恶,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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