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57.当今流行的观点是,神的全能就像世上国王的绝对权力,他行事可以随心所欲:随意赦免或定罪、让有罪的成为无罪、将不忠的判为忠诚、提拔不配和不够格的在配得和有资格者的头顶上,甚至任意掠夺其臣民的财物,判他们死刑等等。由于有关神性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信念和教导,故如洪水一样涌入教会的虚假、谬论、妄想与那里信仰的变化、区别、派生一样多。然而,可能涌入的数量相当于大湖里的水所能装满的罐子的数量,或相当于爬出洞穴、在阿拉伯沙漠中晒太阳的毒蛇的数量。除了宣扬全能和信仰这两个词,然后在普通百姓当中散布诸如迎合身体感官的猜测、传说和废话外,还有什么需要呢?因为这两个词驱逐了理性,理性若被逐出,人的思维比头上飞鸟的理性能好到哪里去呢?这时,使人有别于动物的灵性不就成了兽窝里的臭气吗?这臭气适合野兽,不适合人类,除非他们变得象野兽。
倘若神的全能延伸到行恶如同行善,那神和魔鬼还有什么分别?其分别不就象两位统治者之间的分别吗?其中一位既是国王,也是暴君,而另一位则是暴君,只是他的权力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被称为一个国王。其分别还象被允许既引领绵羊,也扮演狼的牧人和不允许这样做的牧人之间的分别。谁看不出善与恶是对立面?若神出于祂的全能拥有意愿这二者的能力和通过意愿行出这二者的能力,祂根本就不能意愿和行出任何事,因而不会有任何能力,更不用说全能了。这就象是两个轮子朝相反的方向旋转,结果就是使这两个轮子都停下来,并造成一种静止不动的状态;或象一艘船逆强流而上,若不抛锚将它固定,它就会被水流卷走并毁掉;或象一个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意志,以致若一个是活跃的,另一个必是不活跃的;若二者同时起作用,他的心智就会陷入精神错乱或头晕眼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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