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478.这种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可用属世平衡的例子来说明。它就像有人的身子或胳膊被绑在两个同等力量的人中间,其中一个人将中间这个人向右拉,而另一个人向左拉。因此,中间这个人能自由转向任意方向,仿佛不受任何力量约束。他若转向右方,就会迫使左边的人朝向他,甚至使他栽倒在地。即使很虚弱的人,若被绑在左右各有三个力量同等的人中间,也是一样,哪怕被绑在骆驼或马匹中间,同样如此。
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好比一架天平,天平两边有等重的砝码,倘若在任意一边稍加重量,天平的指针就开始摆动。它和杠杆,或支点上的平衡大梁是同样的道理。人体内的每一个部位,如心、肺、胃、肝、胰、脾、肠等,也都处于这样的平衡状态。由于这个原因,每个部位才能在最大的平静中履行各自的功能。所有肌肉也是如此:如果它们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作用和反作用都会停止,此人也就不能再像一个人那样行动。既然体内的一切事物,包括大脑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平衡,那么可知,心智中的一切事物同样处于这种平衡,这些事物与意愿并理解有关。
动物、鸟类、鱼类和昆虫也有自由。不过,这些生物被欲望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人若为所欲为,就和它们没什么不同,因为他也只是被情欲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但若人发自内心接受教会的属灵事物,并利用它们约束自己的自由意志,情况就不同了。主会引领这种人远离情欲和邪恶的乐趣,以及他天生对它们的贪求。他会获得对良善的情感,远离邪恶。然后,他被主转移,更靠近东方,同时被转到灵界的南方,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也就是真自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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