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5

115.有些人接受与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真实的基督教 #383

383.⑴恶人无信,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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