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5

115.有些人接受与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圣爱与圣智 #286

286.神若不是一位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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