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3.8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
209.至此,本部分所论述的关于层级的教义,已通过存在于两个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予以说明;如通过天使居住的天堂的层级,它们里面热和光的层级,大气的层级,人体内的各种事物,以及动物界和矿物界的各种事物。不过,这种教义适用范围更广;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现象,还适用于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以及它们的一切细节。层级的教义之所以也适用于这类事物,原因有二。其一,凡能以某种事物来表述的事物都有一个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的三位一体在里面;这三者照高度层级而彼此关联。其二,文明、道德和属灵事物不是从物质中抽象出来的某种东西,相反,它们是物质。因为正如爱和智慧不是抽象事物,而是物质(如40-43节所示),被称为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一切事物同样是物质。人的确能从物质中抽象出来思想这些事物,然而它们本身并不抽象;如情感与思维,仁与信,意愿与理解力。因为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形是一样的,即:它们在系物质的主体之外是不可能存在的,而是主体或物质的状态。下文我们将看到,正是这些状态的改变产生了它们的变化。物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物质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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