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5

115.有些人接受与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圣爱与圣智 #168

168.必须进一步知

168.必须进一步知道,目的是原因中的一切,也是结果中的一切。正因如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不过,目的要成为原因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原因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目的要成为结果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经由原因而在结果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因为目的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存在于它所产生的事物中,它本身的一切都能居于其中,通过起作用而产生结果,直到它有恒久的存在。它恒久存在之处就是最终目的,被称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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