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4

114.⑷没有人的帮

114.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所有基督教会都接受这个教义:人在靠近圣餐之前,要检查自己,要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要通过停止并弃绝邪恶进行悔改,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否则,罪不得赦免,他会受到诅咒。英国人虽持守唯信的教义,然而在圣餐礼的劝诫仪式中,他们公开教导要自我检查,承认和忏悔罪,悔改并开始新生活。他们用这些话来威胁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如果他们不悔改,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他们,使他们充满一切罪孽,毁灭身体和灵魂。德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也持守唯信的教义,但在圣餐礼的劝诫仪式中也有这样的教导,同样威胁说:所有这样的人都会因混合神圣和亵渎而遭受地狱的惩罚和永恒的诅咒。牧师会在那些即将领受圣餐的人面前大声宣读这一切,人们也听见这些话,完全承认事实就是这样。

然而,当这些人在同一天听了关于唯信的讲道,同时听见说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主已为他们成全了律法,除了邀功的东西外,他们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此他们的行为丝毫无助于他们的救恩,只有他们的信有助于救恩时,他们回到家就完全忘了他们先前的忏悔,事实上将其撇弃到他们只想着关于唯信的那个讲道的地步。那么哪种教导是真的呢?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不可能都是真的。如一种观点认为,若不自我检查,认识、承认、忏悔并放弃罪,因而不悔改,就没有罪的赦免,因而没有救恩,只有永恒的诅咒。另一种观点认为,像这样的事丝毫无助于救恩,因为主已通过十字架受难为世人的一切罪,为那些有信的人作了赎价;只要我们有信,确信这是真的,并信靠主功德的转稼,就没有罪了,在神面前看上去就像那些把脸洗得发亮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宗教信仰是:人要检查自己,要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它们;否则就没有救恩,只有诅咒。此外,这也是一个神性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圣言中吩咐人悔改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又: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马可福音:

耶稣传讲神国的福音。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15)

又:

耶稣差遣祂的门徒出去,他们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路加福音:

耶稣对使徒说,要向所有民族传悔改、赦罪的道。(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

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1:4; 路加福音3:3)

用某种理解力想想这一点;你若有宗教信仰,就会发现,从罪中悔改就是通往天堂的路,与悔改分离的信不是真正的信,那些因不悔改而没有信的人在通往地狱的路上。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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